以后买房不需要再为公摊面积买单了?住建部一则《规范》引起热烈讨论
都市快报 记者 叶怡霖
房地产业内普遍认为这是一场过度解读: 是用于建筑设计的技术规范,不是规定房子该怎么卖的
重庆按套内面积卖房已实行十多年
买过房子的人都经历过这样的心理落差:付的是90平方米的钱,其实关上门,屋里只有70平方米。另外20平方米,属于“吃哑巴亏”的“公摊面积”,比如电梯、走廊、门厅、大堂、消防通道……
昨天,有媒体从住建部2月18日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当中翻出一则消息,引发了楼市大讨论:该《规范》里有一条“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虽然还只是在征求意见阶段,但很多人认为,这是官方放出的一个信号:不久的将来,买90平方米就是90平方米,购房者不用再为公摊面积买单了!
还没买房的表示欢迎,已经按照原有规则买了房的感到失落:“90平方米买的,以后只能卖70平方米出去,我这是吃了个政策的亏么?”
这是一场误读
是用来规定“房子要怎么盖”
“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一信息来自《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官方网站上,全文共3.1万字。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而再看看全部的这38项“规范”,统属于《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由住建部于2月18日发布。
这批征求意见稿是住建部组织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起草,在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意见的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
而《住宅项目规范》当中也直接点出了该“规范”的用处:“这一规范是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障住宅项目安全、适用、宜居、绿色和耐久,规范住宅项目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及技术措施而制定。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必须遵守本规范。”
也就是说,这个规范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这与我们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简单地说,就是用来规定“房子要怎么盖”,而不是规定“房子该怎么卖”。
至于房产买卖究竟要以什么方式来计算价格,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规定得很清楚:“商品房交易有三种计价方式: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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