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建设的里程碑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和将会产生的重大影响,是不言而喻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研究员刘轶梅对记者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通过后,各地文化工作者表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文化立法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
山东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高迎刚表示:“这部法律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主体应当是‘政府’与‘社会力量’,二者缺一则不足以言‘公共文化服务’。‘政府主导’首先强调的是政府的责任,既要保证公共文化发展的方向,也要保障公共文化发展的基本条件,这些都是现阶段公共文化服务得以发展的先决条件;其次,‘政府主导’阐明的也是政府的职责定位,‘主导’并非‘包办’,政府不是万能的,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过程中,政府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是平台建设与制度设计,以及后续体系建设的推动与监管。这些内容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都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非常重视社会力量在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无论是在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方面,还是在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方面,都强调了社会力量参与的重要性。”
“这部法律的出台将对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优质文化产品、保障市民文化权益、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规划和建设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这体现了城市发展理念的转变。以前公共文化建设更多以行政区域划分进行布局,这往往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该法鼓励以大型社区为中心进行公共文化资源配置,这样有利于资源的集中性和群众的便利性。近年来,浦东新区新增了13个大型居住区,人口少则5万,多则20万,政府为这些新的居住区配套了公共文化设施,目前已有1处投入使用,明年将有2处交付,还有10处正在陆续建设。而在老旧小区,政府则着手进行城市空间更新行动,在群众集中地进行服务设施、园林绿化及艺术空间、文化广场方面的更新,目前已经在4个街道开展实验。”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主任王玺昌说。他认为,由于地区差异、收入差异等,各地公共文化发展不均衡,但法律的出台为公共文化发展划出一条底线。
江西省九江市文广新局社文科科长刘晓文表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实施,把这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公共文化服务的一些方针政策法制化,以全面、法律的形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体现了我国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和鲜明特色。
浙江省文化馆党总支副书记王全吉表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公共文化服务如何突破传统服务覆盖人群有限的问题、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动全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给予了充分关注,并在多个条文中提出规范性要求,明确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针对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标准化、资源库建设的问题,法律提出在国家统筹规划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库,实现基层网络服务共建共享,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非常及时。法律还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法律具有的指引、评价、预测等规范作用,将进一步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快速发展,使公共文化服务真正惠及全民。
“我在公共文化领域工作了一辈子,一直靠文化热情、文化自觉在支撑,很希望国家能出台一个有法可依的文件来规范我们的工作。如今盼望已久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颁布了,心里很欣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颁布和实施意味着在政府的主导下,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和基本文化需求的满足实现了从行政维护到法律保障的跨越。”江苏省南京市文广新局原副巡视员李未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