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共场合装神扮鬼,是艺术还是扰民?
近日,有不少网友在我微博上留言,说在搭乘地铁的时候撞到到了“女鬼”,就连远在成都的网友也说他们那里有“生化危机”,有“丧尸”在地铁里走来走去。甚至有网友将拍摄的照片转发给我,照片拍摄的地点就是广州地铁一号线 “芳村”站。站台上出现一个身着白色血衣的长发“女鬼”,面色惨白,相当吓人。无独有偶,一个额前贴着黄色符咒、身着僵尸服的男子就在三号线出现,更当场就将一个小朋友吓到暴哭不停。问题来了:对于“行为”,到底是所谓的“艺术”呢?还是另类的“扰民”呢?
说说我的看法。首先我是尊重以及支持各种创意的,但同时,什么场合应该做什么事,乃至穿什么衣服、整体气氛如何等等,作为一个成年人都要考虑清楚之余,更要避免引来他人的麻烦或者不安。举个简单的例子:在过农历年的那几天,任何人穿成一个大红包,或者像一棵圣诞树一样喜庆,那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到了清明时节,穿得无敌喜庆坐地铁去燕塘站,在银河公墓或者火葬场出口走出来,又会产生什么效果呢?
哪怕是一些西方节日也好——比如即将到来的万圣节,自己开个Party也罢。公共交通工具上面装神扮鬼,这是一种成功还是极度无聊呢?要知道,万一吓着小朋友,又该怎么办?假如小孩家长要验证一下装神扮鬼的你是“真神还是假鬼”,又会有什么情况出现呢?再碰巧,遇上一位晨运归来的人士,他拔出健身的桃木剑去“制服鬼怪”,又有否想过后果呢?如果参加个Party就以为世上无敌,那么搞个睡衣Party是否就穿着睡衣上街呢?又或者搞个比基尼聚会,是否会穿个三点式就出来见人呢?相信地铁与海滩的分别,不用我去解读吧?
其实,遇到这些情况根本不需要讲什么大道理,也不用上纲上线,就是用一些简单的逻辑或者行为标准就可以判断。反正一句话,无论你是驾驶者、路人、广场舞者,还是平时打电话,是三更半夜罔顾楼下安宁,又蹦又跳的还是平时说话习惯大嗓门……一切行为的标准就是看看有无影响到任何人。如果没有对他人造成不便和不安的,相信没有人会对你的行为有意见。假如现实相反,只用两个字就说完——“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