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院检察长座谈会在安吉召开

10.08.2015  17:09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云龙讲话

湖州市委书记裘东耀致辞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庄建南主持会议

  浙江检察网湖州讯 8月6日至7日,全省市院检察长座谈会在湖州安吉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云龙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省检察工作”的讲话。湖州市委书记裘东耀到会致辞。省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市级院检察长和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巡视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去年8月省院在全国率先提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工作组织谋划,统一司法理念,采取了专项法律监督、客观性证据审查、案件质量管理、司法信息公开等扎实有力举措,将这一思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工作环境日趋优化,省院连续第六年被评为建设法治浙江优秀单位。会议指出,要在过去一年有益实践的基础上再次发出“动员令”,进一步强化思想定力,坚持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统筹全省检察工作发展的全局,实现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更高标准、走在前列”新目标,有序构建起检察工作法治化建设新体系。
  会议指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严格司法、权利优先、程序正义、权责一致等工作理念,从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法律监督、强化法治手段服务大局、强化检察自身规范化建设、强化检察基础保障等四个维度入手,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构建立体化的工作格局,形成全省上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统一行动的新态势。
  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研究把握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下刑检工作新要求。要强化检察官司法,履行好批捕权、起诉权,增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亲历性,严格证据裁判原则,健全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前过滤上下功夫,防止案件“带病”起诉。同时,坚持更加全面的案件质量观,确保做到既指控准确又打击有力。要强化检警协同,重视检察机关审查功能与监督功能的融合,从机制层面着力强化工作协同性,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提前介入侦查、退回补充侦查、重大复杂案件联席会议、证据标准规范等工作机制,围绕庭审定罪的要求合力做好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要强化出庭公诉,公诉人更加重视庭审应对,围绕庭审的要求全面收集、梳理事实证据,并加强与律师的庭前沟通。
  会议强调,要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尊重当事人人格,主动推进司法文明,同时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转变侦查办案的理念、方式和手段,进一步提高侦查信息化水平,形成强化办案与规范司法的新平衡。
  会议提出,要研究形成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严密规范运行新体系。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明确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的边界和范围,会同有关部门畅通途径、规范程序,积极推进政法信息共享网络、监管场所监控联网、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等平台的建立运行。要强化监督主体责任和监督刚性,用好法律手段,依法监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行为。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处理好内设机构优化整合与专业化办案的关系,处理好严格追责与坚持理性办案质量观的关系,明确司法办案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权运行管理新模式。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的检察工作整体上呈现出服务大局针对性强、司法办案健康平稳、自身建设继续加强的良好发展态势,对今年后几个月的工作应从加强自侦办案、深入推进“三项检察”“涉网三领域”工作、全面深化法律监督、强化检察自身建设、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等方面加以推进。会上,各市级院检察长和省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