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07.03.2016  18:26
 


近年来,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电商换市”战略的总体部署,全省上下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特别是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形势喜人。城乡电商服务网络建设连续两年被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电商服务站的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59个县级公共服务中心,8000多个村级服务点,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数。其中丽水市建成2058个,杭州市建成1973个,金华市建成1945个,位居全省前三位。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引进名企,市场为先。 按照“政府主推、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思路,积极引进业内以电子商务为主营业务、具有一定规模、经验丰富、销售全平台产品的知名企业参与服务点和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目前,已筛选阿里巴巴集团、浙江省邮政集团、浙江聚宝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承建村级服务点和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这些公司的参与,有效地提升了我省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进度,降低了对财政资金支持的依赖,取得了“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效果,真正起到了为民办实事的作用。



(二)设立标准,规范发展。 在城乡电商服务网络建设工作不断推进的进程中,还存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够完善、服务和管理水平较低等共性问题,缺乏统一的技术导向及统一的量化指标。因此,我厅牵头起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并以省质监局名义正式对外发布实施。标准规定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定义、设立要求、设立流程、主要职责、服务要求、服务流程、从业人员要求、设备配置、形象装修配置、设立验收流程、管理要求、考评要求等内容。标准的制定与颁布,有利于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必需的支持服务;有利于提高农村服务站点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服务站点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站点的服务质量;有利于统一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标准,确保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经营公平、公正、公开,促进服务站点统一规范、健康发展。



(三)提供支撑,政策推动。 在城乡服务网络建设过程中,提供培训、资金等政策支持。在承建企业的统一计划下做好各村级服务点和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业务培训。各地商务部门牵头组织工作,并协助承建企业做好培训人员组织、场地联络等工作;有关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协会会员企业参加培训。通过培训形成全省统一的经营和服务,提高村级服务点和县级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在省商务专项促进资金中,安排一定费用用于支持村级服务点和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工程顺利开展。同时,“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已被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6县考核指标中,成为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渠道。



(四)加强考核,推广宣传。 为进一步为做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综合评价工作,我省研究并制定《浙江省(市、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对考评内容、标准、方法和考核步骤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于次年3月份前对已建成的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绩效考核。首次绩效考核工作已经结束,将于近期正式对外公布考核结果。绩效考核有利于各村级服务点和县级服务中心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同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会挑选部分建设成效较好、服务质量较突出的服务点与服务中心进行推广与宣传,加强与各兄弟市县的经验交流。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 扩面。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电子商务还将保持高速发展态势,网络购物将进一步普及,尤其是县及县以下地区的网络购物将进一步增加。下阶段,我们将加快服务网点布局,进一步推进农村电商服务站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强使用推广,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 强点。按照新出台的地方标准,改造提升一部分农村电商服务点,鼓励服务点拓展服务功能,推进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与银行卡助农服务点资源整合,逐步延伸助农取款、转账汇款、手机充值、水电费缴纳、票务代购、快递包裹存取等,为农民日常生活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通过村级服务网点探索发展统购分销、统购集配以及农产品上网销售等服务。逐步构建与城市居民同等条件的农村网络消费服务体系。



三是 联动。村级服务点和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使用推广及后续的运营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既需要多个政府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和联动,也涉及多方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广大用户权益。在工作推进过程种,将继续发挥好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总体部署和分工协作,确保工作扎实开展,不断取得实效。




(电商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