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图)

25.12.2014  14:06

全省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本网讯 12月19日,全省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十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今年工作情况,探讨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思路对策。省人大常委会王永昌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法委组成人员、法工委和部分专工委领导,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各设区的市、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工委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王永昌对今年立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2014年立法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全体同志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全省上下以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各项立、改、废任务。工作中,注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突出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全省工作大局开展立法,主动适应接轨改革开展立法,体现立法为民和浙江特色开展立法,不断健全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重视和强化立法宣传,加强立法组织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取得了显著成绩,较好地发挥了立法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对于明年的立法工作,王永昌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六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都对地方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群众也对立法工作赋予了新的期待,立法工作面临新的形势、课题和任务。必须站在新的起点上,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强化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明年主要是要做好下列工作任务:一是在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中走在前列;二是贯彻落实好省委提出的建设有浙江特色的法规规章体系的要求,圆满完成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继续实现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求,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三是出色完成人代会审议通过《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任务;四是进一步完善立法协商以及其他立法工作机制,不断强化立法队伍建设;五是认真做好所有设区的市开展地方立法的准备工作。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丁祖年作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六次全会有关科学立法的辅导报告,法委副主任委员陈荣通报了2014年法委工作,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介绍了2014年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和明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项目安排。与会同志还围绕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和备案审查工作,做好所有设区的市开展地方立法的准备工作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作者:吴江 责任编辑:林丽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