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在宁波召开
本网讯 12月11日至12日,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在宁波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回顾总结了2018年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研究探讨了明年工作思路。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各设区的市人大联系内务司法工作的副主任、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赵光君指出,根据我省机构改革工作安排,在明年1月下旬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将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新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因此,今年的座谈会既是一次例会,也是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名义召开的最后一次全省性会议,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自1998年省人大设立内务司法委员会至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人大内务司法系统全面、依法、规范、高效履职,为我省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深入推进机构改革之际,内务司法系统要认真梳理多年形成的经验和做法,把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传承下去。
赵光君强调,做好新时代内务司法工作,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要着重学习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 “十个坚持”的丰富内涵;要着重学习总书记有关内务司法领域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以及社会建设领域的新任务新要求;要着重学习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指示要求,立足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实际,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各方面。
赵光君提出,内务司法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的工作定位,把握好“全面助力社会治理”这个重要切入点、司法监督这个重点、监督监察机关这个难点,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现担当作为。要切实肩负起专门委员会起草和审议法规草案的重要职责,牢牢把握体现时代特色、,聚焦重点领域、注重调查研究几个关键,高质量开展内务司法领域的立法工作。要全面落实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要求,提前谋划、认真组织明年重点监督项目,科学设计工作载体,用足用好监督法规定的各种监督形式,既要做到“寓监督于支持”,也要突出“寓支持于监督”,体现监督、增强刚性,让监督压力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赵光君希望全省人大内务司法系统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职责,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新机构以新风貌新气象尽快运转起来,顺利实现定好位、履好职、开好局的目标,为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还传达了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座谈会的主要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