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大会发言摘编

19.01.2015  18:28

   ■强化政治责任严守耕地红线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孙亚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湖北省历届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始终把耕地保护作为头等大事统一部署,常抓不懈,严格耕地保护已在荆楚大地形成共识。省委书记李鸿忠指出,滥占耕地、粗放用地搞发展不是本事,小土地大发展才是本事。省委书记、省长明确指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要求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规划设计方案重新调整。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成立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省长与市(州)长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政府对耕地保护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省财政每年安排1.2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全省每1个村都配有耕地保护监督员,荆门市农民还自发组织成立耕地保护协会,构建起耕地保护全民责任网络。

  以牢固的底线思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一方面,坚持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落实“以补定占”、“先补后占”,连续16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全省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另一方面,落实严密的评价考核制度,将耕地保护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县级“三农”发展综合考核、地方党政领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考核中,作为考察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此外,实行严厉的土地执法问责制度,2014年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319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8人,移送司法机关54人,其中违法占用耕地的占80%以上。

  以严格的管护措施,严防死守6947万亩耕地红线。

  严把占用耕地审批关,实行“四个不批”:对建设项目超占耕地计划的不批,对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不批,对临时占用耕地未编制复垦方案的不批,对一般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不批。尤其对基本农田实现特殊保护,将所有基本农田上图入库,固化位置和面积,建立全省统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卡、牌,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明确保护权利和责任。坚持以建设促保护,2001年以来全省共建设高标准农田2788万亩,优高产田比例从30%上升到38.72%,新增粮食产能10亿斤,惠及农民群众1500余万人。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直接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试点,探索随机公开公平遴选从业队伍办法,下放土地整治项目立项、规划变更、验收等审批权力。此外,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先后在三峡库区和丹江口库区实施移土培肥工程,并探索建立“谁占地、谁剥离,谁剥离、谁受益”的长效机制。实施“金土地”工程,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地球化学调查。

   优化市场配置推进节约集约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铁雄  

  在资源约束更加趋紧的新常态下,如何通过改革创新激发活力,通过市场配置提高效率,以更小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高层次、更优质量的经济发展,是亟待解决的难题。对此,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重点开展了5项探索。

  紧盯“亩产倍增”目标,全面构建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

  在“亩产倍增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我们确定了“到2020年全省单位建设用地GDP比2010年翻一番”的总目标,并绘制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落实了“812”土地整治工程等4个方案,建立了与地税、银监等部门土地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并将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综合考评体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省集约促转型导向更加清晰,2014年我省单位建设用地GDP比2010年提高33%。

  立足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推进“空间换地”。

  我们建立起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的利益分配和经济激励机制,实施了“分层递减”的地下空间地价政策,努力用空间的加法、效益的乘法换取用地的减法。2014年共开发低效用地8.63万亩、地下空间2040万平方米,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4.6万亩。

  主攻“三改一拆”,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和闲置浪费现象。

  我们严格土地执法,对违法建筑实行“即查即拆”并加快拆后土地利用,强势推进“一户多宅”清理和“空心村”整治,全面启动“无违章县”创建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积极推进与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出台了省级土地整治条例,建立了与金融机构合作制度破解资金难题,提高了整治补助标准调动基层积极性。2014年拆违涉及土地面积15.29万亩,完成“三改”13.79万亩,共实施整治项目296个,可复垦宅基地3万亩。

  突出“市场决定性”作用,着力推行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我们在海宁等地开展了以土地配置为核心的资源要市场化改革,通过科学的亩产效益评价体系建立企业“成绩单”,再根据“成绩单”来确定要素配置优先次序,实施差别化价格,奖优汰劣,助推企业转型升级。2014年海宁市有25家低效企业主动腾退土地32宗、1091亩。同时,全面推行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实行“分类分档、高征高奖”,征缴标准从最低每平方米2元到最高20元,引导企业树立节约集约用地导向。

  坚持“创新引领转型”,积极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

  一方面,优化了新增计划管理,取消GDP分配权重并逐年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权重,建立存量计划与新增计划“同步下达、相互挂钩、统一考核”制度。另一方面,制定了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限制、禁止用地目录,把好用地准入关。同时,创新供地政策,推行工业用地分阶段出让,探索创新型产业“先租赁后出让”弹性供地方式。此外,强化了批后监管,实施用地复核验收制度和网上合同监管制度,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规范征地管理维护农民权益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俭朴  

  高度重视,坚持把维护农民权益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山东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征地管理工作,把规范征地管理、维护农民权益列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历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总体部署,全力推进。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委、省政府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整改事项,重点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0年,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在全国率先出台《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对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等进行明确规范。自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用于征地补偿安置的财政资金达1000多亿元,归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府补贴资金240多亿元。2014年,出台《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维护群众权益的意见》,有力推动了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各项措施的落实。

  探索创新,健全完善维护农民权益的保障机制。

  一方面,积极创新征地工作运行机制。在征地审批之前通过一系列程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其中包括将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和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听证等程序。进一步明确市、县政府征收土地的主体责任,将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征地预存款制度。统一规范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法律文书的制式和内容,将被征地农民各项权益落在“白纸黑字”上,贯穿到征地实施各个环节中。

  同时,不断健全被征地农民财产权益保护机制。2009年,全省统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每3年调整一次,实现“同地同价”。2014年,改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定价机制,下放交由设区市根据市场变化和物价水平适时调整并实施,确保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

  另一方面,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政府在征地补偿费之外单列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费用;实行先缴费后批地的“先保后征”政策;出台专门文件,有效推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

  与之相对应,改革构建被征地农民发展权保障机制。实行留地安置、留物业安置、实现集体经济长期稳定收益;实行就业安置,向被征地农民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信息,增强自主创业和就业能力。

  加强监管,确保维护农民权益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严格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后公告程序,将用地批复文件、“一书四方案”、征地批后公告等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省政府定期部署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清查整改工作,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积极督察指导,对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仅2013年以来,清欠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30余亿元,清理排查线索1300余条,立案查处228起,处理相关责任人144人。

   加快油气勘查实现找矿突破  

   新疆国土资源厅厅长卡德尔汉·米拉斯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结合新疆实际,经充分调研论证,选择以深化油气资源开发改革为新疆全面深化改革突破口,启动实施地方自主开发部分油气区块,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惠及民生、争取民心、促进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国土资源部对新疆油气资源勘查开发改革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特殊关怀。选择在新疆开展油气区块竞争出让试点,研究确定了新疆油气资源勘查开采准入条件,制定了《新疆油气勘查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并派相关司局领导专程赴新疆,与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衔接和沟通。新疆将全力配合做好油气资源勘查开发改革试点和在新疆油气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加快新疆油气资源勘查开发改革,推进资源开发更多惠及当地,必须在一些关键点上取得突破和进展。一是选择勘探成熟、储量较大、易于开采的区块开发。二是选择勘查前景较好、风险相对较低的区块,面向社会采取市场化方式有偿开发利用或进行风险勘探。三是对驻疆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改制为注册地在新疆的股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在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方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主席为总指挥的指挥部,加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组织实施和领导。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以来,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投入资金68.48亿元,拉动社会投入195.55亿元。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得到大幅提高,超额完成以1∶5万区域(矿产)地质调查为重点的基础地质调查工作,解决了一些重大基础地质问题和找矿疑难问题,发现大量找矿线索。整装勘查成效显著,9个国家级和6个自治区级整装勘查区取得重要地质勘查进展,新确定找矿远景区3处、矿集区9处。矿产勘查取得重要成果,新发现矿产地164处,提交大型矿产勘查基地5处,大型矿产开发基地2处。新增查明资源量:铁10.58亿吨、铅锌922.83万吨、铜166.64万吨、钼16.72万吨、金97吨、钾盐6719万吨。围绕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建设,快速评价了一批超大型煤炭基地,新增煤炭资源量1208.75亿吨。

  新疆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但地质工作程度较低。我们建议:一是国家财政进一步加大新疆地质勘查投入,并保持持续稳定增幅。特别是全面加速南疆地区基础地质、矿产勘查和综合研究工作。二是支持新疆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地质勘查技术合作,在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新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过程中发挥国土资源的重要保障作用。三是指导和帮助新疆加快产业化的形成,推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新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科技制度并重探索移动执法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叶敏  

  福建省国土资源部门创新执法监管手段,以“科技+制度”为创新要点,以信息化为导向,以“一张图”为支撑,统一构建并全面启动运行了移动执法监察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网应用,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遏制在萌芽”。

  制度先行,突出“法”字。

  坚持建章立制,依法行政,从制度上保障移动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我们制定了土地移动执法监察管理办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等专项规定,规定巡查的主体、区域、任务、频次,明确执法人员工作的程序、时限以及责任追究等等。

  齐抓共管,突出“责”字。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巡查区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公安、财政、监察、安监、电力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同时,厘清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在移动执法中的定位和职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压力和责任传导链条。乡镇政府对本区域的土地违法行为实行领导包片制度;矿产执法监管由乡镇政府负责巡查,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核查、立案查处、组织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及移送,县级政府负责关闭取缔。

  方式转变,突出“新”字。

  一是构建新平台。运用无线网络传输功能和国土资源“一张图”5大类63个图层,构建“违法行为即拍即传、核查信息实时研判、查处情况预警调度”的移动执法云平台。二是运用新技术。利用即时拍照、GPS定位、红线绘制功能,采集疑似违法信息并发送到系统。系统后台将收到的信息与内网“一张图”数据库和卫片图斑进行套合比对并快速向现场传送分析结果,调度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和当场处置。三是实现新功能。充分发挥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实时掌握本辖区违法用地用矿查处情况。

  及时响应,突出“快”宇。

  一是信息采集快。利用移动设备“即拍即传、即收即办”,实地采集违法现场照片和相关违法信息,无线传输到系统后台,实现快速报案、快速响应。二是调度处置快。系统接收到违法信息后,自动向属地执法责任人发送任务短信。土地执法人员和矿产执法人员分别在3小时和1个工作日内赶赴现场,确认违法的,当场督促停止、改正或查处。三是监测预警快。通过系统全面掌握违法信息,对违法行为多发区域或未落实移动执法责任的,及时启动通报、约谈、问责,直至整改到位。

  全程监管,突出“严”字。

  对每个环节都限定时间,通过全程记录做到全程在线监管。对未按要求和未在时限内开展巡查、核查、制止、查处等任务的,系统自动发出短信进行督办,并给予绿旗告诫,提醒限时响应。同时,系统还将短信告知县级政府分管领导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由其督促基层整改落实。根据系统统计分析数据,对下级国土资源部门移动执法工作实时监督检查,定期考核评价,对移动执法不力或绿旗告诫较多的地方及时约谈并通报,限期整改。

   创新防控机制联动聚力攻坚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  

  2014年,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年因灾死亡失踪人数首次降至个位数,创历史防灾最好纪录。全省21个市(州)因地灾群死群伤事件零发生,16个市(州)实现“零死亡”,特别是全省在建重大工程领域及雅安、汶川两个地震灾区均无一人因灾死亡失踪。全省实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82处,避免了6388人的因灾伤亡。

  创新统筹指挥机制。

  四川省委、省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升为“生命工程”。主汛期期间,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到联系点督促党委、政府做好防灾工作;汛期由省委常委办督促实行“一日两报告”制度。省政府每年投入10多亿元资金用于地灾防治,专门成立由常务副省长任指挥长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并连续7年将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等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厅党委创新推行“片区工作制度”,把全省分为 5个片区进行预警会商、隐患巡查、应急处置;面向全省实行汛期“一日一会商”和“一日一调度”机制,充分调动县、乡、村基层干部群众力量,打好“防地灾”总体战奠定坚实基础。

  创新排查预防机制。

  公开防控信息,把纳入省级专职监测体系的近 6万名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实施精准防控,对全省拉网式排查出的4.3万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确定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防灾措施,实现预案覆盖率、群测群防网络覆盖率、隐患告知率3个100%。此外,细化防控措施,采取县级干部包乡、乡镇干部包村驻点的方式,将汛期防灾力量下沉一线,确保提前预防避让。

  创新应急预警机制。

  推行群众监测,政府提供公共岗位,省级补助专职监测经费,逐点落实群众专职监测员5万余名。实施动态监管,按照“动态排查、动态核实、动态监测、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威胁消失的隐患点“该销则销”,对威胁变小的隐患点“分类控制、分级管理”,极大增强防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科学前置预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测体系,与气象、测绘部门联合建立了气象和地理信息实时共享平台,实时动态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2014年累计发布120.2万条,为实现“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创造条件。

  创新联动防治机制。

  强化防灾演练,2014年共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1537场,参加演练干部群众近166万人。同时,深化应急驻守,引导市、县与省内87支专业地勘单位开展战略合作,组织了共计约500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守各地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此外,推动联动防灾,着力构建国土资源、气象、水利、能源、旅游等多部门防灾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