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司法局“三个入手”推进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设

23.10.2014  19:48

  衢州市司法局突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取得较好工作成效。今年以来,共受理警告监督75件,收监建议书监督25件,撤销缓刑监督建议书7件,治安处罚建议1件,没有违纪违规违法的案件发生。
   一是从重大执法行为入手,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执法监督范围和目标。 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从可能影响社区服刑人员权益的重大执法行为入手,从执法人员容易出问题的关键性执法环节抓起,把最主要、最经常的社区矫正执法行为纳入执法监督的范围。确立了社区矫正警告、提请公安管理处罚建议、提请撤销缓刑建议、提请撤销假释建议、提请收监执行建议和提请减刑建议为监督重点,力求通过监督工作实现“四个目标确保”即确保执法主体适格,职权明确;确保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结果合理;确保不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现象发生;确保文书规范齐全,归档管理机制健全。
   二是从规范职权管理入手,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职权分解和流程设置。 从司法所、社区矫正科、法制科或法制专管员的职权入手,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分解和流程设置,基本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如在职权分解上,明确法制科或法制专管员做好核审工作,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案卷质量考评,办理提请社区矫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在七个重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办案程序错误的,法制科或法制专管员报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审批后,出具核审整改意见,要求经办人整改纠正等程序设置。
   三是从抓好责任追究入手,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执法案卷质量考评办法。 社区矫正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和过错责任追究是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制定《社区矫正执法案卷考评办法》和《社区矫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对社区矫正案卷质量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并制定了百分制的考评计分办法。两个办法明确了社区矫正执法什么是错案,什么是过错责任,以及如何追究等具体的认定制度和操作办法,做到追责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