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建立健全四项机制推进社会应急联动工作
根据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甬政办发〔2015〕16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不断提高各地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结合该实际,余姚市建立健全四项机制推进社会应急联动工作
一、建立完善分类分级指挥机制。将不同类别和不同程度的突发事件分为“一般”、“紧急”和“危急”三类,实施分类分级指挥。对于不需要启动政府专项应急预案的突发事件和群众日常报警救援求助事项,分“一般”和“紧急”两类,由社会应急联动机构负责实施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当事态发展超出社会应急联动处置范围和能力时,启动市级社会应急联动处置工作;需要启动政府专项应急预案的属于“危急”事件,由社会应急联动部门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报告本级政府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同时移交处置指挥权,按照本级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处置。
二、建立完善分级联动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需要,确定一级、二级、三级社会应急联动单位,建立分级社会应急联动机制。经常性承担应急处置的部门和单位纳入一级社会应急联动单位。一级社会应急联动单位必须建立 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四个一”(一个固定值班室,一个警情受理终端,一个值班电话,一支应急处置队伍)要求开展工作;非经常性承担应急处置的部门纳入二级社会应急联动单位。确定专门的应急救助人员,按照“三个有”(有联络人员、有专业人员、有专业装备)要求开展工作;涉及社会应急联动综合协调、服务保障职能的市级部门纳入三级社会应急联动单位,按照“两个定”(定分管领导、定联络人员)要求开展工作。
三、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研究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社会应急联动的办法,把具有相关专业和技能的志愿者、社会组织纳入社会应急联动队伍。要督促指导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指挥体系。
四、建立完善工作例会机制。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要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分析通报工作情况和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顺畅沟通交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