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阳修订出台《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25.07.2015  04:16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富阳区农村客运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提升客运服务水平,建立富阳区农村客运企业财政补贴监管机制,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办法》等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今年上半年,富阳运管部门修订完善了《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并已经区交通运输局和区政府同意组织实施。通过加强农村客运行业服务质量考核,督促经营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客运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构筑符合富阳区实际的农村客运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经济、安全、舒适的出行服务。通过服务质量考核,建立科学、合理、严谨、客观的公共财政补贴(补偿)体系。
  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考核由社会客观评价和企业经营管理考核、单车服务质量考核三部分组成,总成绩为300分,考核周期为一个自然年,每年将平时考核情况汇总一次,在次年1月进行。社会客观评价部分为100分;企业经营管理考核为共性部分,分值为30分;单车服务质量考核为个性部分,分值为170分。
  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由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采用明查暗访、日常投诉处理情况以及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并结合交通违法违章、事故等情况进行。运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常态化检查,每月每辆车检查次数原则上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记录造册归档。(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发展迅速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