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 努力做到“三个公正”

08.07.2016  19:19

 


  浙江检察网杭州7月8日讯 今天上午,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专题(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全省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把握“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思想精髓,贯彻绿色司法理念,努力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服务好大局,保障好民生,让党委政府有认同感,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院纪检组长王育君,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海鹰,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一处处长沈雪中和其他3名部门负责人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近代以来我国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深刻阐明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略,深刻阐明了必须“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八个坚持,科学展望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光明前景,是指引我们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全省检察机关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我省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理解“不忘初心”上下功夫,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定位,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做到不忘初心、维护公平正义。
  汪瀚检察长就检察机关不忘初心、维护公平正义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地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民司法。要切实肩负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围绕省委提出的“十三五”时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发挥好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指导、部署、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要树立全局意识,克服本位观念,善于抓住工作重点,让检察机关在保障民生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
  汪瀚检察长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树立绿色司法理念,转变办案方式。要准确认识思考绿色司法理念的内涵,准确认识倡导绿色司法的必要性,努力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达到公平正义所要求的执法动机、方式方法和质量效果的统一;要在司法实践中自行践行绿色司法理念,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谨慎办理涉及非公企业的案件;要继承和发扬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等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为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做出新贡献。
  汪瀚检察长还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必须努力提升文明办案的素质和能力。素质能力是实践绿色司法的根本保障,要提升绿色司法办案能力,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办案观,要坚持前一阶段两个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交出让人民满意的答卷。他指出,检察人员要在工作中养成善于思考的习惯,做到不惟书、不泥古、只求真,探索化解案多人少的办法,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