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优化要素资源配置 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夯实数据,实施综合评价
根据《余杭区优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2015 年企业评价工作方案》(区委办〔2015〕57号)文件,规上企业根据亩均税收、亩均主营业务收入、亩均工业增加值和万元增加值能耗、万元增加值 COD 排放量等 5 大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得分在产业内排名前 10%(含)的规上企业为A类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产业内排名末 3%(含)的规上企业为C类企业,其余为B类企业。此外,涉及环保的修正指标尤为重要,如行业类别仅为纯印染加工、纯电镀加工的企业和一年内发生二次以上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列入 A 类;而存在恶意偷排、直排,造成重大影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直接列为C类。
万元增加值 COD 排放量在评价体系中占15%权重,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余杭区环保局前期与多部门对接,做了大量基础信息收集工作,包括600余家规上企业用水量数据、纳管情况以及工业增加值等。并根据每家企业实际情况,逐家计算万元增加值 COD 排放量,根据权重计算得分,参与综合评价。
二、制定政策,优化资源配置
为强化综合评价结果的应用,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各部门分别制定相关政策,对企业用水、用能、用电、排污、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信贷等要素资源实施差别化措施。不同类别的企业,享有的资源待遇不一样,占有资源所要支付的代价也不一样,排名越是靠后的企业,所要支付的成本可能越高。
以环境资源为例,余杭区环保局近日出台了《余杭区企业环境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实施细则(试行)》(余环发〔2015〕54号),为余杭区企业环境资源差别化配置拉开序幕。根据综合评价结果,今后,被评为A类的企业,其新增项目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环保审批时,采取开通“绿色通道”、加速审批等方式予以重点支持,新增的排污权指标可优先调剂利用,并且可享受余杭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服务收费的6折优惠;但被评为C类的企业,则对其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并在启动全区污染减排应急响应时,首先安排C类企业实行停产、限产等措施。
三、因势利导,促进转型升级
以前,很多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污染物排放量大,并且认为环境治理成本高,不愿主动减排;很多小企业虽然做代工附加值低,但收益稳定;还有一些企业虽然效益不好,但占用多余土地可以坐等升值。在没有企业综合评价体系之前,谁都不愿意主动转型。现在,有了企业综合评价体系,通过经济杠杆,对排名靠后的企业给予倒逼措施,促使其兼并重组、退低进高。
每年给工业企业做一次评价,就相当于每年都给企业做了一次综合“测试”,如何让“测试”结果发挥作用,关键是要把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与“退低进高”、政策享受、行业整治等配套政策一一挂钩。“优等生”获取更多政策红利、发展支持,“差等生”则受到更大的政策综合集成倒逼压力,要么加快转型升级,要么就逐渐退出市场。“扶优汰劣”的差别化政策导向,将激发余杭区工业转型升级的“大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