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很实用

13.10.2015  12:19
余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互联网+”和该院被最高法院批准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试点法院、被浙江省高院确定为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法院为契机,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诉讼服务更便民。

余杭法院诉讼服务网依托浙江法院公开网建设,通过“互联网+诉讼服务”的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信息查询、诉讼指引、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阅卷、庭审直播、文书公开、网上信访、投诉建议等服务。5月下旬,通过网上法庭系统顺利完成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的审理,通过在线视频形式,完成了全部庭审过程。

8月13日,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系统升级版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整合了网上立案、当事人身份审查、订单信息导入、结构化诉状制作、电子送达方式确认、诉前调解、起诉交费、举证质证、网上开庭等诉讼功能,对于涉天猫、淘宝的网上交易类纠纷,当事人可登录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系统(www.zjwsft.gov.cn),进入“我要起诉”栏目,根据相应提示进行网上诉讼维权。自电子商务法庭系统正式上线以来,余杭法院网上法庭已经收到了8个案件的立案申请,其中2件在诉前调解阶段达成和解,已撤销申请;4件在立案后达成和解,已申请撤诉;1件已完成庭审;另有1件不予受理;庭前调撤率达75%,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显著,便民惠民优势突显。

2015年6月,最高法院办公厅批复同意该院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惟一试点法院。该院深化“互联网+”思维,探索建立“互联网+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新模式。目前,该院已组织完成在线审理和司法确认两个系统模块的开发,并成功运用在线审判系统开庭审理首起案件。

(杭州市余杭区档案局  高建华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