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余姚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 资金使用率超95%

03.06.2015  14:40

  为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余姚市以三项举措有力提升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资金使用率不断提高。
  一是加大对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出台住房公积金个贷新政,放宽个贷门槛,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从今年5月份开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调整为70万元。对于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做到“应贷尽贷”。
  二是扎实推进保障房项目贷款试点工作。2012年,我市城东穴湖保障房新建工程一期被列入国家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分中心严格按照保障房项目贷款试点工作规范,落实专门人员力量,精心做好试点工作,先后共发放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1亿元,支持该项目推进。
  三是切实做到应提尽提全力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分中心认真贯彻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坚持做到“应提尽提”,同时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服务。截止今年4月底,余姚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 95.73%,存贷比达93.50%。(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