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推“公转商”贴息政策
20.11.2015 19:46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并结合金华市中心出台的《金华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实施办法》,联系分中心实际,自2015年11月4日开始,针对搭桥贷款对象实行贴息贷款政策。在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相对不足时,由商业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和住房公积金利率,向申请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由分中心按月给商业银行支付利息差额,等资金流动性相对充足时,再将商业贷款转回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政策的实行,对于购房者来说,不仅不用排队轮候,而且降低了购房成本,让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到有限的公积金贷款资源;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能够更快地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0.11.2015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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