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农住建办加强“三级”联动优化项目监管

22.09.2015  16:06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瑞安市安置留地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取得显著成效,极大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缩小了城乡发展差距,提升了村民幸福指数。但是,两类项目在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诸如村干部在两类项目中违规收受贿赂、招投标不规范、工程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挪用工程款、拖延建设工期、项目指挥部运行机制不健全、镇街监管不到位等等情况。面对以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该市农住建办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召开6次研讨会,现制订出台了瑞安市城中村改造和安置留地建设项目监督与管理规定。
  该规定强化了三级联动优化项目监管。明确了村级、镇街、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推进项目顺利发展。
  一级动,在基层。村级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了项目领导小组的人员构成和职责。村两类项目领导小组,具备一定的稳定性。人数控制在7-13人,对人员构成有要求。比方说,安置户的人数不能低于领导小组总人数的2/3,村两委的人数不能高于总人数的1/3。安置户代表能真实反映安置户的心声和诉求,其人数尽可能多些,该规定要求其人数不低于领导小组成员人数的2倍。
  项目领导小组承担的任务较为繁琐且艰巨。该领导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包括方案制订报审、前期政策处理、建设资金筹措、工程款拨付、竣工验收、分配及权属登记申报、组织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代建、监理、施工等事项。该规定对领导小组的行为提出了软约束。比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随意变更设计方案或调整实施计划,不能随意发包给无资质的承包商,不能超标、超额采购材料等。
  建立项目专用账户和信息报送制度。设立项目专项账户,有利于相关部门和镇街开展稽查和审计,加强项目监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村级每月向镇街汇报项目进展、资金到位、投资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内容,以便镇街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二级动,在镇街。镇街对项目监管负首要责任。该规定列举了镇街的职责。诸如对辖区内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报审、对安置和拆除方案进行审批、还细化到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规定还要求镇街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不定期对项目领导小组、监督小组进行检查。建立一套信息报送制度,每个月向上级部门汇总项目信息,有利于部门掌握动态,更好指导服务项目发展。将两类项目资金纳入镇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切实维护改造户利益。
  三级动,在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是项目监管的有力补充。项目监管涉及到众多单位,比如发改、国土、住建、环保、水利、市政园林、金融、审计、农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各部门间的密切配合必不可少。作为职能部门的牵头单位,瑞安市农住建办对两类项目的监管起到指导与协调作用。规定指出,该办要做好安置留地名单备案工作对两类项目的策划与实施分配方案进行审查,配合国土部门做好项目供地手续的办理。重视镇街的信息报送,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尽可能将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
  该规定的出台,立足于瑞安实际,通过深入调查、分析研判、周密部署,为两类项目监管出谋划策,为村级和镇街、部门的项目监管提供了一盏指明灯。下一步,镇街、职能部门可根据该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监管规定。(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