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民居保护遭遇产权私有难题 代表委员支招:设立专项基金

13.03.2015  12:45

  江西黎川有一条明清古街,紧邻县城,依河而建,绵延数公里,这里“骑楼相连、长廊不断”,星布着近百幢极具江南民居特色的明清古建筑,尘封着弥足珍贵的深厚文化底蕴。但这里也脏水横流、交通不便。2.3万人口聚集在面积仅0.4平方公里的区域,乱搭乱建现象严重。

  在城镇化建设中如何保住这些历史文化遗存?江西省黎川县的办法是投资9.84亿元对黎川老街进行改造,而其中的老街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成为黎川县最大的民生工程。“为了解决老街改造中房屋的个人产权问题,政府首先为老街的居民建安居房,让他们住进宽敞明亮的楼房。对于不愿搬迁的居民,政府帮助他们维修老屋。”从文化部到黎川县挂职的县委副书记周广明说。但他也表示,很多传统村落位于经济并不发达的地方,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很难得到保护,黎川也存在此类现象。空心村没有人居住,房屋会慢慢破败,或者旅游过度开发也会毁坏这些文化遗产。

  全国两会上,如何更好地保护传统民居,也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调查数据表明,从2000年到2010年的10年间,我国的自然村数量从363万个下降到271万个,相当于每天消失300个。传统村落消失的速度如此惊人,其原因除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正确理念尚未形成、城镇化对传统村落的冲击、资金投入不足、被盗情况严重等之外,产权所有问题非常突出,而这个问题似乎更需要全盘考虑。

  “在传统村落中,民居建筑的产权基本掌握在住户手中,很多乡土建筑的日常维护基本是村民根据自己生产生活需要而自发采取的。从调查的情况看,因一些传统村落中的乡土建筑已不适应现代居住,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会对古建筑进行修缮。但是这种维修往往没有方案、规划,以致随意改造,求新求洋,原建筑风格遭到很大破坏。”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文化厅厅长李晖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研究员张廷皓也关注到这个问题。他认为,个人产权的文物建筑,特别是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虽然产权是私有的,但作为文物同样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和科学艺术价值,同样是祖国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应当列入政府依法保护的范围。此外,产权人由于居住在文物建筑内,不能依自己的意愿随便改造、扩建,应视为个人权益受损或受限,政府也应予以补偿。但目前这部分文物并没有各级财政补助的渠道,居住人又无力修缮,从而造成文物建筑的破败乃至消失。这种情况在传统村落当中表现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在已公布的三批2555个中国传统村落中,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有1.1万多处,其中个人产权不可移动文物达6600多处,占一半以上,而当中绝大部分为传统民居。这些个人产权文物建筑中,约有2/3保存状况较差,需要维护。目前各级财政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原则上只能用于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个人产权文物建筑原则上谁使用谁负责。“而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村民没有能力进行修缮,或者不愿意出资修缮旧屋,大多愿意另建新房。这就导致有的村落对作为公有设施的道路可以一年修缮三遍,而个人产权文物建筑却依旧破败、无人过问。这个问题不解决,传统村落整体保护的任务就难以落到实处,文物保护体系也难以做到全覆盖。”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说。

  为破解个人产权文物建筑保护资金投入难题,励小捷建议财政部门研究设立国家文物保护基金,重点补助、支持传统村落中个人产权文物建筑的保护与维修。国家文物保护基金可融合官办民助和官办民营等特点,其原始基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的创办性投入和多次后续扶助性投入。基金主要来源可以从中央财政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和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拿出一部分,同时吸收社会捐赠。

  同时,张廷皓建议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比如法国巴黎老城中传统民居的外观是不允许改变原状的,家中则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现代化修缮。而住户或产权所有人在需要维修时,可以向国家申请一部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