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柏伟厅长到海宁市调研司法行政工作
2月14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一行到联系点——海宁市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其间,先后走访海宁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许村司法所、海昌司法所、海洲司法所、荷叶村和赞山法治文化园等,看望慰问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并与海宁市领导,嘉兴、海宁市局班子成员座谈交流。
在许村司法所、海昌司法所和海洲司法所,马柏伟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值班律师亲切交谈,深入了解了司法所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基层群众的情况,详细询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建议意见,勉励工作人员在更好地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上下功夫,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法律服务。在硖石街道荷叶村,马柏伟参观了法治长廊、村民礼堂、村务公开栏等,认真了解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和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并指出农村普法宣传要切实加强针对性,采取村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让更多的基层群众参与进来。在赞山法治文化公园,马柏伟指出公园的设计很“接地气”,能够将法治元素很好地与当地传统文化相结合,并生动地予以展示,启发性和观赏性很强,让人能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工作汇报会上,马柏伟认真听取了嘉兴总体工作和海宁司法行政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他指出,嘉兴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扎实、亮点纷呈,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海宁市司法局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务实推进,工作成效明显。特别是开设的紫薇说法服务品牌、“脚板+指尖”2.0普法模式、普法“三化”建设、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微信群、人民调解员“攀高”计划、三级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都很有特色。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是名副其实的。
就做好下阶段工作,马柏伟强调,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树立勇立潮头的决心和信心,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和更严的要求,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要整合司法行政资源,丰富公共法律服务内涵。 要将司法行政的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公证、12348热线、便民服务等职能资源整合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工作运行机制,抓好镇、村两级平台,巩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使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两张网有机融合,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带动其他业务工作,从而推动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要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一个意见三个清单”机制落到实处,积极探索“菜单化”“订单式”普法模式,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度;结合海宁本地特色,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档升级现有的村里文化礼堂、法治文化公园等,使老百姓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潜移默化地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理念。 要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深入推进地方、政府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诚信守法企业等的创建,特别是推进企业依法治理,从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入手,引导企业依法治企、诚信经营。 要深化法律援助应援优援。 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深入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平台的作用,争取在应援优援上取得新突破。 要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完善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功能。探索社区矫正社会化新机制,发挥社会组织、社区组织、自治组织的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和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形式和内涵。 要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强队伍,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防火墙”、教育改造特殊人群的“主阵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助推器”、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律超市”。
省司法厅副巡视员陈伟强,嘉兴市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翁勤雄,海宁市副市长黄鸿鸿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