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精简优化高速公路审批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由于审批项目多,且审核标准较严,高速公路的报建手续一直与“高速”无缘。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精简优化高速公路审批,取消和下放节能评估、压覆矿审批等手续,将高速公路审批前置要件从17项减为选址、用地、环评等7项,对具备条件的报建手续推行“先建后验”,业内认为,慢速的高速公路审批终于提速了。
如今,公路已成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大头。今年1-9月,国家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18个,总投资18131亿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最多,为9906亿元,占总投资额的54.6%,公路建设完成投资10771亿元、增长14.6%,较上半年加快3.7个百分点,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投资增速均在20%左右。
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国务院此次减少高速公路审批前置是简政放权的重要体现之一。由于取消和下放节能评估、压覆矿审批等手续,在申报时,企业不需要提供节能评估报告书及其他报告书,节约了时间和成本,同时,允许“先建后验”的措施也将逐步打开高速公路企业发展空间,部分高速公路建设企业有望在资本运作下重新树立主业。
一直以来,由于高速公路建设里程较长、涉及国土面积广、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报建审批周期较长。据悉,一条高速公路,从最初的规划,到最后拿到“准生证”,至少需要两到三年,更长甚至需要四到五年。业内人士指出,由于高速公路项目的审批涉及到国土、环保、规划部门等单位,而从层级上来讲,又涉及国家、省、市、县四个层级,所以整个链条拉得比较长,导致立项审批过程较为漫长,拖慢了项目的推进速度。以省级高速公路为例,一个项目要想获批,需要完成包括交通运输部行业审查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内的十几项专项审批。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说,高速公路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效率低、周期长,已经成为制约扩大有效投资的瓶颈。以取消和下放高速公路审批前置条件为突破口,既有利于促投资稳增长,也意味着我国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向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管理领域深入。
去年以来,我国已出台11大类重大工程包建设,并推动发行专项债券、投放专项建设基金等多渠道解决项目资本金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