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企业的境外资产可以抵押获得境内贷款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5月20日(周三)上午10:00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是:解读《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外资司司长顾大伟表示,这次《指导意见》当中明确了企业的境外资产可以抵押获得境内贷款,这是一个重大突破。
以下是文字实录:
财新传媒记者:
在加大对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金融支持方面,《意见》提出的鼓励类的措施比较好多,接下来采取哪些办法来落实好这些金融支持?谢谢。
顾大伟:
这次《指导意见》当中,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政策措施很大力度放在提供金融方面。我前面讲到融资的问题是企业走出去的一个非常大的问题,这次出台《指导意见》相当重点是放在这上面。从金融上支持企业走出去,一是提供各种金融支持,包括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优惠贷款方面,会系统的去支持我们的企业走出去。包括像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各大商业的金融机构,也包括政府的优惠贷款,会更大程度的向这几个方面倾斜。相关金融机构都会在指导意见之下制定具体落实的措施,有关措施可以在下一步具体落实。
二是这次《指导意见》当中明确了企业的境外资产可以抵押获得境内贷款,这是一个重大突破。
三是中资的各种金融机构要加快走出去,在海外布局网点,为我们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
四是中国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在境外通过发行人民币债券、外币债券,也可以通过在境外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去融资,去直接支持中国的企业走出去。
五是《指导意见》提出了要加快建立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要完善人民币全球清算系统,这对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也有帮助,一方面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个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