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昌赴温州调研土地整治立法工作
本网讯 8月12日至15日,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赴龙泉市、温州市就土地整治条例进行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昌参加了部分调研。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荣,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等参加调研,省国土厅副厅长夏晓鸿等陪同调研。
期间,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汇报,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大代表对条例的意见建议。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龙泉市兰巨乡的土地整治项目,并赴瑞安市塘下镇,面对面听取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意见。瑞安市塘下镇是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首批立法基层联系点单位。本次立法调研也是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首次借助立法基层联系点平台,直接了解基层社情民意,听到了最原汁原味的“基层声音”,取得了较好效果。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王永昌副主任指出,土地整治是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的重大战略举措。条例的制定对于规范土地整治活动,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具有重要意义。与会者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对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具有启发性和针对性,要认真加以研究和借鉴。
王永昌副主任要求,在土地整治条例的立法导向上要处理好积极保护土地资源和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以保护为主,重点解决当前突出的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要处理好存量土地整理和增量土地开发的关系,重在盘活存量土地,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好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要处理好土地整治的数量和质量的关系,重在提高耕地质量,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要注重土地的高效利用,抑制粗放用地,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尽可能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此外,王永昌副主任还要求对土地整治的范围、定义以及实践中反映较多的“农地上山、森林进城”等问题进行研究。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 作者:褚福宝 责任编辑:林丽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