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完成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采购工作

26.05.2015  13:15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经费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按照厉行勤俭节约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7号)等文件相关精神,近日,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仙居县财政局委托,对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会议定点场所进行了公开招标。

为确保本次采购工作顺利进行,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积极配合财政局搞好前期调研,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招标文件。与此同时,中心为参加投标的宾馆、饭店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进行了标前答疑。为投标人制定投标文件提供了及时周到的服务,于12日顺利完成了招标工作。本次招标共有6家宾馆、饭店报名投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本着“数量适当、布局合理、档次适中、价格优惠、公开公平”的原则,结合我县差旅费、会议费标准和实际情况,经评标专家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台州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仙居县名家大酒店、仙居皇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仙居县仙驿酒店(普通合伙)4家位置适中、卫生整洁、价格合理、服务良好的宾馆、饭店作为2015-2016年度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会议定场所。

本次公开招标工作,对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和精简会议的精神,加强县级机关会议管理,规范会议费支出行为,  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作者单位: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