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司法局逐人过筛 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漏管

06.08.2015  23:53
    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是造成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内容。松阳县司法局规范制度,逐人过筛,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漏管。
      一是规范执法,强化管理。松阳县司法局根据省司法厅最新印发的《浙江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手册》,对本局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及时进行修改,特别是对手册中明确的县乡两级社区矫正工作主要职责和流程进行专题研究学习,对正在使用的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和相关表格进行全面更新,进一步规范各直属司法所、内设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GPS定位和实时监控等电子信息监控措施,实行“定人包案”,确保重点人员始终处于管控状态。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人员,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根据规定进行警告或提请治安处罚。实现工作日常化、规范化。
      二是全面排查,实现"四清"。今年6月,松阳县出台了《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越级上访、参与群体性事件、严重犯罪”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县社矫办组织人员对全县8个直属司法所,12个内设司法所的18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逐人对比,全面排查,检查是否存在有列管无监管或者不到位的虚管问题。同时检查现有社区服刑人员刑罚变更执行情况,逐人、逐项记录台账。对4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逐人见面,重点检查落实《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要求的“每3个月审查保外就医罪犯的病情复查情况”。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四清”,即底数清,脱管、漏管、虚管情况清,又犯罪情况清,刑罚变更执行违法情况清。
      三是放大问题,队伍整风。对检查出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归纳整理,寻找问题背后的原因以及其中的共性和个性,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积累经验,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依据。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整风运动”,要求各所工作人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工作中的疏漏。对在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局进行典型批评教育,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