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门费、拉人头、按人头计酬 发现这些套路请向公安机关举报

14.07.2016  14:16

昨天上午,浙江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打击传销“猎首”专项行动成果。

截至6月底,全省破获传销案件及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25起,捣毁传销窝点474个,刑事拘留传销骨干头目257名,遣散传销参与人员1286名。

此次“猎首”专项行动的一个重要成果,是湖州警方对辖区内“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的捣毁。

所谓“1040”,主要是采用谎称投资国家项目,得到国家、政府暗中支持,诱骗当事人缴纳69800元,通过发展下线,最后可获利1040万元,故称“1040”,说穿了,就是“纯资本运作”的传销活动。

这种骗局其实并不新鲜,很多受害人一开始也不相信,但在传销人员的洗脑下,最终还是陷了进去。”如何识别传销?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蔄牛说,大家可以重点把握以下三点,这也是公安机关认定传销的主要依据。

一是入门费。即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获得加入资格。只有交费才能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这是传销活动必经的程序。

二是拉人头。即发展下线人员,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传销组织不论规模大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呈“底大尖小”金字塔型结构,以加入的顺序、发展人员数量分成不同的层级。

三是团队复式计酬。即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这是传销组织计酬方式的特点。

警方呼吁,如果发现身边有传销违法活动线索,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陈谊 实习生 左晗 记者 孙蓓蓓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