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委就《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草案)》赴金华、绍兴进行立法调研

15.08.2016  23:03

  本网讯 8月8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祖年就《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草案)》率调研组赴金华、绍兴进行立法调研。期间,先后在金华市、柯桥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人大、政府、有关部门,省人大代表,乡镇、村代表以及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举办者等方面的意见。

  参加座谈会的同志结合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和质量安全状况,就监管体制和部门监管职责、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农药经营使用的管理、农产品合格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对接和管理、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协作、完善追溯体系等问题,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陈荣,省农业厅的有关领导和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