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改装成“房车” 载8人回沪工作被高速交警喊停

16.02.2016  07:28

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除了驾驶室外,其他地方是禁止载人的,但前天高速交警丽水支队五大队查获一辆违法载人的轻型厢式货车,打开后车厢内一看,里面竟然有5个人。

2月14日,高速公路正处于返程高峰期,高速交警丽水支队五大队的王辰珏在G25长深高速(龙庆段)新窑省际卡点对进入浙江境内的车辆进行检查。“这里是浙江和福建的交界点,春节期间,对进入浙江范围内的商务车和面包车逐一进行检查。

当天下午5点左右,王辰珏和几位同事在检查一辆喷涂某快递公司标识的沪A牌照轻型厢式货车时,发现驾驶里坐着3个人,行驶证核载也是3座,当民警要求驾驶员打开车厢检查的时候,驾驶员陈某面露难色地打开了车厢门。

打开车厢后,王辰珏和同事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除了驾驶座里的3个人,车厢里还有5个人!车上一共8个人,车厢里还放了两张沙发。

究竟是怎么回事?好好的快递车不拉货,怎么拉起人来了?

经民警询问得知,驾驶员陈某,福建人,30岁,驾驶的沪A牌照的厢式货车属于上海某快递公司,平时在市区里负责送快递。当天,他们8个同事兼老乡打算赶回上海上班。“我们没买到返程车票,驾驶座又坐不下,才想到让他们坐车厢里,打算从福建开回上海。”陈某说。

最终,民警对超员乘客进行驳客,并对驾驶员做出罚款5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同时,也对其行为进行了教育。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货运驾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500-1000元罚款,驾驶证扣6分。所以不要贪图一时方便而使用货车车厢载人,这种行为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在车速过快、紧急制动等情况下,都容易使车厢的乘坐人员受伤;一旦发生追尾事故,还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郑伟莹 通 讯 员 王青亮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