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产权中心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评

11.03.2015  19:00

  日前,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浙江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复评结果的通报》,局属产权中心顺利通过复评,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局属产权中心自2012年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以来,始终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百姓是大事”的服务理念,把保持和提升文明创建水平作为单位的重点工作,从思想上、工作上、机制上对文明建设进行全方位梳理,明确人人参与、个个有责的要求,不断突破工作难点,创造工作亮点,严格落实省级文明单位标准,努力发挥行业带头示范作用。以业务建设作为文明创建的硬举措。深化爱心上门、贴心引导、温心预约、悉心告知、舒心立等的“五心”服务,特别是对上门服务实现了服务对象、申请方式、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四扩大”,通过启动上门服务车将办证服务真正送到群众家门口;开展以解决历史遗留房产办证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解决了因前期手续不齐备而无法办理产权证的近9000套安置房办证问题;对登记类别、业务流程、操作依据等进行全面清理,形成多个政策解答文件,实现统一的业务口径;将30个类别由原三级审批调整为二级审批,取消“夫妻关系证明”等收件资料,将抵押权注销登记调整为单方申请并取消收取抵押人身份证明,有效简化收件资料。以单位管理作为文明创建的源动力。针对工作人员平均年龄较低的特点,以团、工、妇等组织为平台,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文体比赛、集体军训、主题参观等各类活动,优化职工之间的交流沟通渠道,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和荣誉感。以学习教育作为文明创建的奠基石。先后建立理论组每月学习制、党支部双周学习制、处室小组学习、远程教育等制度,通过岗前培训、专门培训、业务考试、专题讲座、岗位轮换、案例分析、列席办公会议等形式,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以社会贡献作为文明创建的试金石。全力支持各项公益事业,组织开展义务献血、环保宣传、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推动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