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强化“三抓”力促交通项目绿色化推进
08.05.2015 05:30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一、抓源头预防。2014年,市局出台了“关于创建最美行业打造美丽交通的决定”文件,要求交通建设服务“五水共治”大局、打造最美工地。交通质监部门作为具体抓落实的主体,在项目招标文件审查阶段,就将“五水共治”要求在招标文件内容中加以重点体现。开工之前,质监部门召集参建各方进行监督交底,对涉水内容提出明确要求。针对涉水项目特别是跨河桥梁建设,要求开工前进行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就打桩产生的泥浆设置专门回收沉淀池,长时间河道围堰、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浑水必须要有处治方案。砼浇筑过程中的水泥浆必须实行专门回收,严禁倾入河道,污染水质。
二、抓过程严管。一是全面推行标化工地建设制度。将项目部、监理办建设标准作为强制性要求。其中对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用水节水作了硬性规定,宣传栏及工地现场必须要有五水共治的内容,项目部、监理办建设必须经过验收才能投入使用等,并在工作中随时开展督查。二是全面推行“三集中”制度。针对之前各施工点小而散的特点,全面推行砼集中拌和、钢筋制作集中加工、砼构件集中预制的“三集中”模式。如桥梁板预制,仅杭新景高速(衢州段)即达上万片,砼保养用水量大。交通质监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改变传统浇灌保养方式,推行类似农业大棚的滴灌技术,采用喷淋养护方式,并在场地建设之初设计水循环利用系统,使用水量保持尽可能节约用水。
三、抓执法检查。交通质监部门采取执法大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约谈、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对施工过程中发现污染水质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并与企业的信用评价挂钩,拒不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
一季度全市完成交通基础设施投资7.04亿元,同比增长5.8%。特别是衢江航运开发项目船闸和电站工程、绕城南线跨乌溪江一级水源桥梁建设等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乌溪江、衢江的水质的影响,实现了交通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同步推进。(衢州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08.05.2015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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