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差别化”对待是“正能量”!听衢州交通质监站讲工程质量差别化监管

26.10.2016  14:03
  提及“差别化对待”一词,人们自然就会联想到教育差别化对待和员工差别化对待,似乎这个词略带贬义。但对于交通工程来说, “差别化”则体现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和效能。
  工程质量差别化监管就是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段质量情况,对质量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较差的施工合同段采取有针对性、区别化的质量管理。而工程质量差别化监管以施工合同段为基础,分为了黄色重点监管和红色重点监管两个级别。
  衢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衢州交通质监站”)质监科负责人江鸿介绍,虽然都是重点监管,但红色是黄色的升级版。存在较严重偷工减料行为的;工程技术资料弄虚作假情况严重等八种情况之一的为红色重点监管。而对质量问题整改组织不力,黄色重点监管期限已满仍未提请解除重点监管的;或黄色重点监管期限内提请解除重点监管未获批准的,也列入红色重点监管。此外,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因质量问题处置不当导致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也将被确定为红色重点监管施工合同段。
  那如何解除黄色重点监管呢?据介绍,项目监管期结束,整改好,监理单位初评、建设单位核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书面向质监站提交申请,质监站确认后就可解除黄色重点监管。据悉,列入差别化监管后,核查和回复期间也有不同的“差别化”:黄色重点监管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红色重点监管期为四个月及以上,直至质量问题整改完成解除重点监管为止。解除红色重点监管前一个月为观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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