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23.12.2015  11:59

  习近平主席在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共同准则,也是世界各国网络治理的通行准则。习主席关于依法治网的重要论断对于我们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依法治网的重大意义

  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同样,在我们这样一个有近7亿网民的网络空间全面推进依法治网,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网络空间法治化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网络空间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依法治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建设进程。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深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空间已经成为各种社会关系的重要载体。网络空间不能也不应成为“法外之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包括“依法治网”。

  依法治网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空间是国际社会公认的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大主权空间。放眼世界,各国都在大力通过法治方式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和顶层设计。只有依法治网,积极加强国家网络安全法治建设,统筹规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军事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重大问题,才能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维护国家主权不受侵犯。

  依法治网是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智能工业、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产业快速崛起,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让信息资源的经济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国际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竞争,越来越聚焦在信息网络领域。只有大力推进依法治网,切实保障网络经济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才能够推动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普及、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和实现信息经济的全面发展。

  依法治网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曾几何时,网上乱象丛生,包括虚假信息乱象、网络侵权乱象、虚假低俗广告乱象、网络淫秽色情乱象、标题党乱象等大行其道,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时有发生。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既要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引导互联网企业依法办网、网民依法上网,这有利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成就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切实加强网络立法,初步形成了涵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互联网法律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大网络执法,引导网民守法,积极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

  网络立法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加快。十八大以来,在中央高度重视下,立法进程进一步提速、立法层级明显提高,一大批互联网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先后出台。《网络安全法(草案)》已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电子商务法(草案)》正在加紧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若干网络犯罪行为作出规定并已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均对相关网络服务作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先后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国家网信办制定出台《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为网络空间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

  依法开展网络生态综合治理。依法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逐步建立了ICP备案信息、IP地址使用信息、域名信息相关基础数据库,互联网信息服务准入退出机制逐步完善,相关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逐步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指导督促网络媒体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发布、违法信息应急处置等管理措施,开展移动即时通信工具专项治理,依法关闭违法违规微信公共账号,开展整治网络传播“九大乱象”专项行动,刊发虚假新闻信息、恶意篡改标题等网络传播乱象得到遏制。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开展“铲除网上暴恐音视频”专项行动,有效斩断网络暴恐传播链条,依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持续开展打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整治网络欺凌暴力、“黑网吧”治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网络环境得到明显净化。

  三、加速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

  在充分肯定这些年来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各项成就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与日新月异的互联网发展需求相比,当前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依然存在不少差距。比如网络空间立法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有待加强,现行立法效力等级不高、及时性针对性不足、存在立法碎片化和制度老化问题,制度体系有短板、制度规定有漏洞;网络执法不够规范,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等问题;网民依法上网意识和网络文明素养还有待提高等。面对这些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网治网,加强网络立法,严格网络执法,引导网民守法,全方位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加强网络立法。积极落实网络空间立法规划,推动《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及早出台。借鉴国际先进网络立法经验,加快起草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互联网数据管理、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同时,积极推动传统法律适用延伸至网络空间,对于传统部门法中涉及网络空间相关法律问题的,分类梳理,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与网络专项立法共同形成健全完善的网络空间法律体系。

  严格网络执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应牢固树立依法治网意识、提高网络空间执法水平、规范网络空间执法行为、依法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全面落实网络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责任,建立网络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持之以恒重点治理各类涉及互联网的不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暴恐、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新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侵害人身权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赌博、诈骗、侮辱诽谤、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营造健康绿色的网络环境。

  促进全网守法。“法立于上而俗成于下。”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变成自觉行动。一是进一步发挥互联网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指导网站和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成为尊法守法、依法办网的践行者。二是加大网络法治宣传力度,倡导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的网络意识,提升网民遵守网络秩序、端正网络行为、注重权益维护的网络素养,引导广大网民尊法守法、依法上网。三是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治网相结合。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

  (王佳作者单位: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