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举办乡镇(街道)民宗干部《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15.05.2018  23:26

5月9日,嵊州市举办乡镇(街道)民宗干部《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培训班,全市21个乡镇(街道)民宗干部及市民宗局全体人员参加培训。

嵊州市民宗局局长钱佳校结合工作实践,重点就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特色亮点;基层统战干部如何更好地依法依规履行管理职责、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三个方面作了系统解读。

参加培训的基层民宗干部纷纷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对新形势下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有更强的指导作用,必须学好用好新修订的《条例》,切实加强属地宗教事务管理,全面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一部重要行政法规,自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后,嵊州市民宗局专门拟定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计划,分期组织乡镇(街道)民宗干部、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宗教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等四个层面,开展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培训,积极推动新修订《条例》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