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明确乡镇级河长“管、治、保”三大任务

05.08.2015  18:36

 

【本站8月5日讯】日前,嵊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全市“河长制”管理工作实际,发文明确乡镇级河长工作职责。明确乡镇级河长是包干河道的乡镇级第一责任人,主要履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牵头负责推进本区域包干河道“管、治、保”三大基本任务,确保各项长效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就是承担日常管理职责,主要是监管河道污染情况。重点是牵头对包干河道属地河段的排污口、工业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农村生活污水、日常保洁、各类违章建筑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乡镇级河长巡查频次不低于每周1次。

 

二是“”,就是协调推进河道污染整治,确保治理任务落到实处。重点是牵头制定包干河道属地河段“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要求、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定期召开包干河道工作例会,频次不低于每两月1次。牵头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一事一议,急事急办,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牵头健全落实镇、村三级河长网络和协同治水机制。

 

三是“”,就是协调监督河道日常清淤、保洁工作,确保各项长效措施落到实处。重点是经常性地对镇、村的工作推进和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对问题严重或出现重大水环境污染隐患的,直接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确保一抓到底。

 

此外,乡镇级河长要定期向市级河长和市级联系部门书面报告工作情况,频率不低于每两月1次。对市级河长和联系部门的整改督办件和转交的投诉举报件,乡镇级河长要在第一时间牵头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受理、事事有回应。整改结果经乡镇级河长签字同意后,及时反馈给市级河长和市级“河长”联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