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档案局、湖南省民政厅联合印发 《关于做好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的通知》
18.01.2016 15:41
本文来源: 档案局
《通知》共分4个部分:一是要求各级档案、行政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的档案管理工作,要把档案工作纳入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同步进行;二是明确了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中被撤并乡镇,涉及体制改革乡镇站、所,被撤并行政村档案的归属与流向;三是明确了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中档案移交的内容、整理与时间要求;四是提出了要加强对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档案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档案处置方案,严格档案处置工作纪律。
《通知》为全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具有较强的方向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本文来源: 档案局
18.01.2016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