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乡村治理地方标准规范正式发布实施

13.09.2018  20:13
      9月12日,《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规范新闻发布会在湖州市安吉县召开,中国新闻社、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主流媒体做全程报道。该标准规范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美丽乡村标准化研究中心等7家单位共同起草,是全国首个系统、综合、全面的乡村治理地方标准规范。
      以“八村治理”标准化,全面指导乡村治理工作。《乡村治理工作规范》以乡村治理“余村经验”为蓝本,构建了“支部带村、发展强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道德润村、生态美村、平安护村、清廉正村”的“八村治理”路径主体框架,用11章正文和6个附录明确了乡村治理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方法、运行流程、负面指标等具体工作要求和16项量化指标。以标准化的语言回答了“谁来治理、怎么治理、治理什么内容、如何考评治理成效”四个乡村治理的基本问题,有理念的引领、具体的做法、量化的指标和细化的考评细则,为社会治理最基本单元——行政村如何开展乡村治理提供了接地气、重实操、规范化的标准指导。
      围绕六大特点,保证标准实用性和先进性。一是注重乡村振兴战略整体布局。以“着眼于乡村振兴的整体布局及五个目标的实现”为基调,将标准规范定位为“大治理”,而不仅局限于“三治”结合的“小治理”,将“三治”结合的治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乡村治理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二是注重党建引领的重要性。将村党组织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功能,强调思想引领、组织带领与党员带头作用,强化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三是注重强调群众的主体作用。规范中特别强调引导和激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主观能动性,提出广泛参与议事、协商、监督与互助等,要求构建“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增强群众对村集体的认同感,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四是注重继承发展与创新引领相结合。总结凝练“枫桥经验”“余村经验”等各地经验做法,系统综合阐述乡村治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及智慧治理等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创新体制机制,突出发展方式的现代化、群众的广泛参与度和治理方式的智慧化。五是注重共性提炼和特色凸显相结合。在将乡村治理共性内容进行提炼的同时,将余村支部建设“学、议、做、评、带”五步法、余村“两山议事会”、高禹村“五个所有”、村民“点题公开”等可以推广的安吉经验与特色做法在标准中予以体现。六是注重理论引导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标准规范结合安吉实际,首创提炼出“安吉乡村治理的静态结构模型”与“安吉乡村治理的系统动态学模型”,给出乡村治理工作体系的结构关系和层级关系,提出以“农民幸福感”为核心目标的乡村治理影响因素和因果关联,为乡村治理提供理论引导;同时,细化“八村治理”路径的具体做法和要求等,使标准既具有理论价值又具有实际操作价值,为乡村治理提供方向性引导、操作性指导和目标性引领。
      坚持标准化手段,持续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乡村治理工作标准化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和操作指引。标准规范中的“八村治理”“余村经验”等是乡村治理各种有益经验的综合集成,是“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具体体现。通过标准的手段,这些践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总要求的有效路径不断得到固化升级,将为全省乃至全国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积累经验、提供样板。在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之际,省标准化院将继续深入基层,挖掘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深化乡村治理标准化工作,全面助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
     
               
 
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
核心阅读 认识和把握我国乡村社会的历史性变迁,社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