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一男子以轿车留容他人吸毒获刑
16.06.2015 18:01
本文来源: 浙江新闻网
中新浙江网6月16日电(记者 奚金燕 通讯员 陈珊珊)近期,在私家车内“流动吸毒”成为吸毒者喜爱的方式,车内携带吸毒工具,邀请几个“毒友”白天到风景好或者较为偏僻的地方,一边吸食毒品一边观察周围情况,以便随时变换吸毒地方并逃避公安抓捕。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6日记者获悉,近日,在浙江义乌就有一名男子因此栽了跟头。
2015年4月24日晚上,刘某开着从东阳花每天两百元租金租来的黑色丰田轿车,接高某、王某去东阳市画水镇附近玩,在车上高某说家里还有一些冰毒,刘某就开车去高某家拿。4月25日凌晨,刘某开车到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何宅村江边一条偏僻的路上,三个人便在车里用烫吸的方式吸食了毒品冰毒。
2015年4月28日19时许,刘某开车去东阳市画水镇找高某玩,后两人到画水镇工业区山里一条偏僻的小路上在车内以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冰毒。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无视国家禁毒规定,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考虑到刘某的认罪态度较好及曾因吸毒、提供他人毒品被行政拘留过,遂判处容留他人在车内吸毒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完)
本文来源: 浙江新闻网
16.06.2015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