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司法局三项举措大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效能

22.10.2014  18:03

  椒江区司法局以法制室和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为抓手,积极发挥法制员执法监督作用,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今年以来,共办理社区矫正执法处罚案件46件,其中警告36人,提请治安处罚3人,提请撤销缓刑建议5人,提请撤销假释1人,提请收监执行1人,没有因执法不当引起群众关系紧张等事件。
   一是夯实基础,不断推进法制室建设运作进程。 高度重视法制室建设工作,2013年结合实际对原有执法监督载体进行革新,整合完善法制室职能,确保法制室实体、规范运作。依托区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中心平台,坚持“以信息化全面倒逼执法规范化”,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过程。建成对8家基层司法所办案场所全程视频音频监督的网上督察系统及同步高清录音录像系统,一线干警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使执法工作实现“规范化、人性化、精细化、可视化”。今年 8月,椒江区编委批复同意增设了法制科。
   二是提高执法监督效能,建立规范执法长效机制。 始终把规范执法作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注重发挥执法监督的辐射作用,将执法监督工作与整改问题、建章立制、法制培训等有机结合,切实发挥执法监督工作对社区矫正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促进作用,提高执法监督效能。对排查出的执法不到位、证据收集不全面、执法办案不及时、处理不到位、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法律依据适用错误等执法问题,实行立项挂牌整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进行跟踪验收。针对执法办案存在的常见、多发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制定出台了《案件审核制度》《集体议案规范》《调查取证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流程工作操作手册》等制度,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流程进行了全面规范。通过执法监督评查,正确把握基层的执法现状,认真研究基层干警的执法需求,有的放矢地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是转变执法监督理念,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重。 针对当前社区矫正业务量大、法制专职人员少的实际情况,把社区矫正执法监督的重点由个案审核、卷宗检查的基础上,逐步转移到跟踪督办案件、查纠执法过错上来,对领导批示、群众投诉、涉法信访、被检察机关发送的执法监督建议书等案件,坚持每案必查、每案必审、有错必纠。严格推行办案单位负责人初审、业务部门负责人复审、法制部门把关、分管局领导审批四级审核把关制度,明确规定未经法制部门把关的案件局领导一律不予签批。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责任制,督促执法干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做到执法问题不分大小,不及时整改坚决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