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责任、强力推进,丽水市清明节假期实现零火情
清明节期间是外出踏青、上坟祭祖的高峰期,野外违规用火频繁,是往年森林火灾的高峰期。为确保森林生态资源安全,护航大花园建设,丽水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清明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该市林区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和上坟烧纸点香烛祭祖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得到了有效控制,实现了清明节假期森林“零”火情。
一是政府主导,抓责任。市政府发布禁火通告以后,市长吴晓东在森林禁火通告上作出 “令行禁止,刚性落实”的批示。3月2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专题会议,对做好清明节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文明祭扫和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办、市府办于3月29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文明祭扫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组织综治、环保、民政、林业、农业、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等8个部门32人组成5个巡查组,分别由8个部门分管领导带队赴9个县(市、区)和开发区开展巡查工作。各县(市、区)也组织了相应巡查队伍,开展县域之间交叉巡查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查野外用火、网格化管理、责任状签订、清明宣传知晓率和严防死守等情况。截止到4月7日,全市入户签订责任状(承诺书)598855户,签订率达到93.45%。各县(市、区)委、政府一把手和主要部门领导亲自参与督查工作,全市共派出340个督查组2555人次开展督查工作。
二是形式多样,重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宣传文明祭扫、防火禁燃观念,市本级在丽水综合新闻频道、公共频道等电视上播放禁火令、森林消防宣传动漫和滚动字幕,在市广播电台轮播森林消防提示。各地结合“3·19”森林消防日活动,深入林区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加大巡回宣传和敲锣警示等传统宣传手段,扩大宣传氛围。据统计,全市共设置宣传牌3211块,挂横幅2408条,张贴标语15624条,张贴禁火通告29246份,发放倡议书405859份,送电影下乡457场,鲜花换烟花活动送出鲜花56293束,赠送树苗71642株。通过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发动群众,严防守。各地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志愿者共13万余人次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巡查工作;在重点林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和公墓、坟墓集中区等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检查哨卡4111个,加强人员配备,真正做到山边有人巡视、路口有人检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努力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抓,坚决把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到目前共制止违章用火2442起,查处案件19起20人。
四是靠前布防,重扑救。各地周密制订清明节期间应急处置预案,全市4886名专(兼)职护林员,全员上岗,加大巡查力度。各地结合本地区森林消防队伍分布情况,组织县级可直接调度使用的骨干队伍3支以上,全市239支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7211人在重点区域集结待命,靠前布防,确保“拉得出、打得赢”。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迅速组织重兵扑救,把小火当作大火打,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是严格管理,保应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日报告和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瞒报、小火不报等行为,严格做好火情应急处置工作。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在清明节期间对基层防火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共抽查40个乡镇和单位,除2个乡镇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外其余均有人接听,市森林消防办及时通知当地县森林消防办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了全市应急通讯畅通。(丽水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