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复议为民 ——吉林市法制办创新行政复议方式

03.03.2015  12:54

  吉林市法制办本着“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推动社会矛盾化解,通过完善制度、制定便民利民措施、强化调解和解结案方式服务群众,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水平。


  一、完善工作制度,增强服务群众的主动性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市法制办复议处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从行政复议申请事项、申请期限、受理条件、办案流程等环节入手,先后征求各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市直重点执法部门法制机构、省办对口处室等部门、单位意见。结合征求的意见,对现有行政复议方面的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共计修改了14项相关制度。特别是对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从高效、便民角度出发,增加了办理案件审限提醒制度(即由管理人员在审限最后的十日、二十日提醒)。一方面是案件管理更加规范,加强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确保不出现超期限审理情况,防止违法情况发生。另一方面是在法定期限内,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当事人,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体现了高效、便民的理念。


  二、制定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行政复议


  市法制办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落实便民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第一,利用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广场外廊宣传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和相关内容。电子显示屏定期滚动播出行政复议须知和流程,广场外廊利用展板方式宣传行政复议工作,都收到了较好效果。第二,与市政务中心合作,要求驻政务中心部门,向社会公示本部门的行政复议条件、范围、要求等内容,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渠道。第三,结合工作实际设立了便民角,准备了笔、纸、花镜、法律工具书等物品,方便了申请人书写、修改复议文书,得到了申请人的好评,拉近了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群众非常满意。第四,对一些复议案件作出公开承诺。在2014年市法制办对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设置立案快速通道。对老弱病残、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追索行政给付款、工伤认定等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民生案件和涉农案件快立快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具体工作中,如舒兰市二道乡迟某某林地确权案,市法制办深入当地调查情况,开展调解工作,在春耕前调解成功,当事人非常满意,在土地林地确权案件方面,力争做到快立快结,不误农时;如申请人吴某工作时头部受伤,卧病在床,不能自理,人社部门已经认定工伤,企业以无劳动关系为名不同意,到市法制办申请复议,市法制办及时到企业和劳动监察部门调查了解,及时作出了决定,在快速办理弱势群体工伤认定案方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强化行政调解、和解结案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市法制办创新办案方式,积极探索采取调解、和解等结案方式,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保证案件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勇于坚持合法原则,通过召开公开听证,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在调解、和解工作过程中,允许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对自己的民事权利作出处分,但当事人的处分不得违背政策、法律的规定,或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利益,调解达成的协议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危害社会、国家以及他人的权益。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说服当事人互谅互让,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端。同时积极沟通,依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说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使双方有一个价值判断。最后,认真履行法律程序,调解、和解成功后,申请人应当提交撤回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终止。如磐石市取柴河乡三星村不服磐石市政府土地确权决定申请复议一案,经调解成功后结案,三星村委会给市法制办送来了锦旗。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中,由于注重了调解工作,市法制办仅去年就成功调解了4件,双方当事人都十分满意。近年来,接待人民群众来访量逐年上升,全年接待来访群众达1200多人次,市法制办都能够做到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真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