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 严查乱检查乱罚款
>>治“为官不为”
解决审批难办事难
市纪委明确,针对“为官不为”的治理,将以解决审批难、办事难作为工作重点,着重治理国家公务人员对上级决策部署事项,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改造、民生实事等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的问题;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中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的现象;行政监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监管事项放任不管,或监管不力等问题;服务窗口和单位服务标准不明确,办事效率低下,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态度冷漠、纪律涣散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及其他“为官不为”问题。
>>治“为官乱为”
严查乱检查乱罚款
针对“为官乱为”的治理,将以解决滥用职权、办事不公作为工作重点,着重治理执法部门执法不严、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不按照权力清单及行政执法程序开展工作,随意设立处罚条件、种类和幅度,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等问题;违反规定在审批和服务中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的行为;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惠民富民政策执行走样、与民争利、“伤民”、“坑民”等问题及其他“为官乱为”问题。
此次专项治理自5月底至今年年底,将集中查办一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典型案件,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时间安排年底前集中查办一批案件
第一阶段:2015年5月底前完成宣传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8月底前完成区县和全市相关部门、单位的自查及意见征集工作,并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12月底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集中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专项检查和问题查处。
在第三阶段,将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并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措施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一把手”进行追责。
>>治理手段
邀群众监督举报问题线索
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网站开设工作专栏,并公开12388举报电话,通过包括网站、政风行风热线、北京市行政投诉热线96160在内的多种受理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网络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专门机构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检查体制。还要加强新闻媒体对各种典型腐败现象的公开曝光和披露,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无处遁形。
针对问题较为突出或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单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其开展监督检查,并认真梳理专项治理工作中受理的信访举报情况,加大问题线索的初核力度。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还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将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深入剖析原因,并建立整改台账限期进行整改,实现“解决一件注销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