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邑县健全五项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以来,山东省临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精神,以健全五项制度为重点和突破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评机制,县几大班子领导全员参加了全县依法行政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制定了《县政府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方案》,先后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新环保法。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了新行政诉讼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全省较早启动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两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单位协议,聘任了12名政府法律顾问。县政府法律顾问以服务政府大局为宗旨,在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调处纠纷、代理参与诉讼及非诉讼法律实务等方面履职效果十分显著。全县57个县直机关配齐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县直机关全覆盖。
三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出台了《临邑县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修订了《临邑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是强化法制层级监督制度。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确保权力“阳光远行”;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临邑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汇编》进入校编阶段。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严格落实“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100%;加强复议监督,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达到98%,复议决定纠错率提高到31%。
五是构建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人大、民主、司法、审计、社会和舆论监督制度建设,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县政府及县直机关全部公布信息公开成绩单;成立了临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要公共资源全部实现统一公开交易;会同纪检、法院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健全了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