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法院“利民”服务驿站赢点“赞”
周一刚上班,书记员朱懿婷就来到立案大厅的导诉台,开始了一天的导诉工作。
“别人欠我钱不还,我要告他,怎么办啊?”一位50岁的阿姨面带愁容的来到导诉台前。
“您好,您的事情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小朱微笑着为她解释。“如果要提起诉讼的话,要先把立案材料准备起来,立案所需要的材料您可以按照这本《诉讼服务指南》,如果起诉状不会写的话,法院有法律志愿者服务岗,有职业律师帮您免费代写起诉书。”接着,小朱又向这位阿姨简要介绍了案件审判流程。
听了小朱的介绍,阿姨频频点头“你一讲我就明白了,我先回家找欠条,然后再来立案。”
过了几天,这位阿姨又来到临安法院,她按照《诉讼服务指南》准备好了证据材料,找到法律志愿者服务岗的律师帮写好了起诉书,很快就立好案子。
立案后,她还特地来到导诉台前和小朱说:“原来法院办事噶快滴,我还以为很麻烦的嘞。”
近年来,临安法院着力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努力打造优质高效、文明规范的综合诉讼服务窗口,设立“利民”服务驿站。“利民”服务驿站以立案庭庭长“毕利民”的名字命名,推出资深法官判后答疑、青年干警导诉、12368服务热线、诉前调解服务、法律志愿者服务岗、手机上网平台、诉讼服务指南、文明宣传手册等八项便民措施。“办事情很方便,立案法官笑容很温暖,对我们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很尊重”一件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说出了她的印象。
“利民”服务驿站是临安法院司法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临安法院积极开展以“铭记公正、培育文明”为主题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将司法文明建设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以文明树形象、提公信、促公正。先后推出人民陪审员“1312”管理模式,通过成立“一个机构”、履行“三项职能”、把握“十二个节点”,实现精准化服务;推行综治法官“周四有约”工作机制,每周四固定到镇(街)现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打造“天目法苑”文化品牌,提炼院风院训,营造文明、和谐、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日前,临安法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