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五个坚持”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25.11.2014  18:04

今年以来,临安市坚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落实民族政策、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行政,有效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宗教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实施临安市“律师进民族村”服务工作,为民族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0余次,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二是坚持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氛围。全年举办培训班3期,组织普法宣传3次,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展出图板10余块,编印分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是坚持落实民族政策。深入贯彻执行《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争取各级帮扶资金达100多万元,有力推进民族村经济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对在临经商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教育引导和服务,帮助解决3个经商、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

四是坚持化解矛盾纠纷。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目标、重大节点的安全稳定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民宗部门会同当地镇街、宗教团体,到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全年共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5个,妥善处理穆斯林在临经商引发的矛盾纠纷3起。

五是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民宗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推进权力清单清理,严格依法行政。全年共审批6项非通常宗教活动许可、1项宗教教职人员和义工培训班许可,共审核更改民族成份26人,为计生对象、中高考加分审核确认民族成份2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