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联与浙汽联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4年12月30日,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常务副主席韦迪在北京会见了浙江省体育局副局长、浙江省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主席应祖明一行,双方就汽摩运动发展现状和改革方向进行了亲切交谈,并共同签署了中汽联首个与地方省级汽摩协会之间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中汽联和浙汽联在国务院第46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以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单项体育协会改革为突破口,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要求下,将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处。
中汽联常务副主席韦迪表示,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是全面深化体育事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中汽联作为体育国家级项目协会率先创新体制机制,支持并协助浙汽联作为首个试点先行的省级项目协会在管理模式、运行方式等方面采取切合实际的新措施和新办法,促进汽摩运动项目的蓬勃发展。
中汽联将鼓励和支持浙汽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规范相应的地方标准,共同推进浙江省各地市、县汽摩协会的建设(立)工作;共同推进浙江省内汽摩运动场地建设工作,培育多元主体,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国家级汽摩运动培训、比赛示范基地》;支持浙汽联引进国际赛事或自行创办(创新)各种形式的区域性赛事,开展青少年车手培训和相关职业教育的探索工作,共同推进浙江房车露营及摩托车旅游项目的健康发展,强化汽摩运动项目的宣传推广。
此外,中汽联还将鼓励扶持浙汽联自主举办各等级教练员和车手培训班,给予人员协助和各等级证照颁发资质。
浙汽联主席应祖明表示,浙汽联将遵守中汽联的章程,接受中汽联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在充分学习国务院第46号文件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办法》的精神下,积极探索浙汽联的正确定位,用创新机制破解本项目的发展难题。同时,浙江人要发扬自己“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讲求实效”的浙江精神,在汽摩运动推广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积极尝试,发展特色体育,为中汽联的改革提供新的经验。
目前,浙汽联位于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国家级汽摩运动示范培训基地已进入试运营阶段。同时,已在筹备国家级教练员培训班和车手培训班,开设全新的面向社会公众的一系列汽摩运动推广项目。
中汽联副主席兼秘书长万和平,中汽联副秘书长羡桐春,中国摩托运动协会副秘书长张东航,浙汽联常务副主席陈翊民、副主席于建强和副秘书长叶青等人参与了签署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