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实施至今已近两月 公积金能用来做什么?新政谁最受益?

24.12.2015  15:52

今年以来,公积金新政一直利好不断。据悉,从11月1日起,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和杭州市公积金对原有的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

至今过去快两个月了,不少银行已执行公积金新政贷款。记者在银行遇见了几位购房者,他们分别向记者吐露了新政对个人的影响。

近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此次修订距离上一次修订隔了13年。此前,公积金贷款往往费时费力、金额有限,还有不少房企不支持公积金贷款,所以不少购房者并没有享受它的好处。此次修订颠覆了以往许多受限条款,给缴存者的实惠清晰了、方便了。

现在,记者为您一一梳理、解析,让您清楚公积金究竟能用来做什么,新政又为您带来哪些便利与好处。

公积金新政正式实施 几家欢喜几家忧?

公积金政策此次最大的一个调整就是,自2015年11月1日起,将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5倍计算确定”。新的贷款政策上,贷款额度将直接与账户余额挂钩,特别要提醒的是,新政实行后,购房者如果要提取公积金就需要掂量一下,账户余额是否足够。

新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缴存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确定。(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

记者在银行碰到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王某,今年5月才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共缴存7个月。据悉,王某5月余额2700元,6月余额5400元,7月余额8100元,8月余额10800元,9月余额13500元,10月余额16200元,11月余额为18900元。按照老政,王某的月缴存额在2100元以上,她可贷的额度为50万元。

但按照新政来算,王某月均余额仅为(2700+5400+8100+10800+13500+16200+18900)÷7=10415元,按月均余额的15倍计算确定,王某公积金可贷额度仅为15.6万元。王某后悔没有在新政实行前办理公积金贷款。

与王某恰恰相反,正打算购房的张某每月缴存公积金840元,缴存时间却有10年之久。按照老政,张某每月缴存840元,执行的是800-1000元的那档,可贷款额度只有25万元;可按照新政,张某的月均余额为78417.77元,可贷额度117.62665万元,可按照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执行,相较于老政多了一倍。

从老政变新政,真可谓几家欢喜几家忧。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翁玥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