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六项制度守好农村演出市场管理责任田

26.11.2015  09:07

  今年以来,东阳市文化执法大队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针对各类非法大棚演出流动性大、隐蔽性强、节目内容低下、社会反响差、监管难度大等特点,出台了以下六项监管政策:

  一是组建了一支农村演出市场义务监督员队伍。与各乡镇合作,组建了一支由“五老”干部、志愿者及文化经营业主组成的农村演出市场义务监督员队伍,随时举报出现的非法大棚演出。通过这支队伍,很好地弥补了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农村流动演出市场动态信息掌握。

  二是建立监督员队伍更新补充机制。监督员队伍属于义务劳动,时间久后积极性大大降低,思想上也有所懈怠。建立更新补充机制是在日常执法的基础上,掌握非法演出高发地点、高发时间等信息,及时补充有责任心的新监督员就便就近进行监督举报。

  三是建立重要节点专项巡查制度。针对近来非法大棚演出尤其是农村物资交流会屡有发生的特点,将东阳市境内各农村物资交流市场举行时间列入重点巡查时间。加强日常巡查与错时检查,及时发现与制止各类非法演出。

  四是建立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地址名单制度。针对大篷演出需在人流密集处且占用较大空地的特点,建立起非法演出高发重点部位地址名单,配合第三条措施,加强日常巡查。

  五是建立非法大棚演出黑名单制度。对每次处理的非法大棚演出进行登记,建立起完整的黑名单制度,实行差别对待。对首次上榜的,主要以劝导与教育为主;对个别屡劝不止多次上榜的,采取更严厉的措施,通过建立与公安、工商联合执法机制,予以强制取缔。

  六是建立与公安、工商等部分合作的联合执法机制。拓展信息渠道,互相提供相应违法信息。提高执法效率,更好地应对执法过程中单方面无法处理的复杂情况。

  这些措施的实施,是对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的一次探索与改进,从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成效明显,通过六项举措,今年已成功取缔非法大棚演出1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