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安创新专项审计与执法考评相结合审计新模式显成效
温州市公安局审计处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执法财物审计为重点,创新审计工作方式方法,将专项审计与执法质量检查相结合,结果纳入市局执法质量考评内容,在全省率先走出了执法财物审计新路子,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彰显了审计成效。审计检查了12个禁毒大队、9个派出所,调取案卷180余份,查询办案执法平台300余次,发现问题130余个。截止9月底,全市禁毒部门退还或采取措施处理保证金33.88万元,处置暂扣款297.12万元(其中超期未处理173.38万元,管理不规范123.74万元),规范银行账户3个,整改毒品保管仓库7个,促进建立和完善制度13个,对13名相关责任人按局规记分。审计处从“细、公、实”三字着手,推行专项审计与执法质量考评相结合审计新模式。
一、“细”字着力,组织准备周密
专项审计前,审计处就考评方法、内容及扣分标准等多次与法制、禁毒等职能部门沟通协商,分别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执法活动财物专项审计实施方案》和《2016年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执法活动财物审计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按照“未审先改、边审边改、以审促改”的思路倒逼基层执法活动财物管理质量的提高。随后,审计处联合市内审协会组织全市公安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考评内容和考评方法进行培训动员,要求审计人员指导各地禁毒部门进行自查整改,为完成专项审计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坚持典型开路,以点带面,以鹿城、乐清禁毒专项审计为切入点,提炼和完善方式方法,再在全市全面铺开,有效推动审计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公”字当头,结果公平公正
为切实做好专项审计工作,进一步提升审计的力度和效能,审计处多措并举,严审细核,专项审计和考评工作得到了各级部门的支持和认可。一是创新审计举措。为了确保工作成效,我们把问题整改,推动执法规范放在首位,要求全市禁毒部门先对照考评内容和实施细则进行自查,规定自查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的不予扣分,杜绝了以往自查存在的瞒报、虚报、谎报的现象。全市禁毒部门自查期间退还保证金18笔14.88万元,清理暂扣款202笔105.48万元,整改毒品保管仓库2个,建立或完善规章制度3个。审计考评后,各地根据发现的问题,再整改再落实,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考评减半扣分,促使各地对历史遗留的疑难复杂问题进一步攻难克坚。二是严格考评标准。我们结合温州禁毒工作的实际,把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作为重点,寻求与审计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相适应的平衡点。方案编制前对各审计对象的工作量和编制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析评估被审计对象可能存在的各类问题,预设审计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和成果,确定抽查方法、审计重点和扣分标准。规定同一考评组负责考评同一类地区,同一人负责同一项考评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取证,要求被审计单位签字确认,再由审计组长逐一审核,对遗漏的问题作补充取证,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防范取证风险。三是考评结果准确可信。在三级复核基础上,我处召开审计考评结果审定会,围绕“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审计证据是否真实、客观,整改是否到位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考评标准对各单位赋分,两个考评组宽严适应,用一把尺子衡量,确保审计结果让人心服口服。
三、“实”字托底,专项审计与考评有机结合
一是问题整改抓落实。专项审计中,审计处发挥专业优势,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关注执法财物的提取、保管和处置环节,从审计业务和财物管理入手,着力发现并纠正执法财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个别民警执法随意性大、执法活动财物流转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管理模式等问题,协助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规范执法活动财物管理,完善财物管理流程。二是刚性问责求实效。将审计结果纳入全市公安队伍状况“三色”评估,按照问题的性质和数量,分别给予0.2至3分的扣分。将专项审计结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按市局执法质量考评赋予的分值折算后计入2016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对审计发现问题,部分单位在整改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予以1-2分局规记分。三是结果公开促管理。审计结束后,将全市禁毒部门审计的结果以通报的形式抄送各地局领导、纪检组长等,同时,列出禁毒部门的风险、隐患清单,报禁毒支队和局领导,协助支队指导整改,助力执法规范化建设。
把审计结果与执法质量检查、队伍建设等有机结合,促进了各级领导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审计工作的成效大大提升。
(温州市公安局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