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下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为企业减负1136万元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03.06.2016  17:30

  日前,金华确定市区全面下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价格从每立方米3.68元调整为3.30元,下调0.38元,降幅10.3%,自2016年4月20日起执行。此次价格下调预计年为企业减负达1136万元。
  同时,我市将煤改气用户气价优惠范围扩大导所有煤改气用户,气价控制在省级门站价格加价每立方米0.6元以内。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生活用气,可选择按居民第一档气价的1.1倍执行,即每立方米3.25元,多措并举真正推进企业减负。(金华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