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进口车后续监管加严

30.10.2014  09:22

从后天起,也就是11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凡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进口机动车辆,进口商必须保证其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本国境内进行整改,一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还将强化燃料消耗等级的核查,不符的也将直接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浙江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士说,后续监管将成为接下来进口汽车监管的重心所在。检验检疫部门将对进口汽车4S店的“三包”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通过公开通报、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措施对违规行为实施惩戒,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浙江检验检疫局还将进一步加强辖区进口汽车授权经销商的管理。一是对进口汽车经营者和修理者健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监督其落实质量“三包”相关义务的情况;二是根据风险等级的差别,对涉及召回的授权经销商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现场监督;三是畅通进口汽车风险信息收集和预警渠道,及时发现进口汽车质量安全缺陷,提醒消费者防范风险。

浙江检验检疫局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进口汽车质量安全问题,可拨打“12365”质量热线投诉。浙江检验检疫局将对疑似因设计、制造原因而具有批量性和同一性的质量安全问题开展调查,并配合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为妥善处理消费维权类的投诉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邵霏祥 通讯员 刘佳 陈璐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