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扎实推进平原绿化造林工作
今年上虞区计划完成平原绿化建设7500亩、沿海防护林国债项目建设1000亩、“彩色健康森林”900亩,创建省级森林村庄2个,绍兴市级森林城镇1个、村庄7个,区级森林村庄11个。
一需政策扶持。出台平原绿化的政策意见,落实配套资金,区级财政安排资金700万元,对种植5厘米左右的乔木树种林带给予每亩1500元的奖励;对不宜种植乔木的“四边”等区域,种二年生以上灌木达一定密度及景观效果的,给予每亩1000元的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绍兴市级和区级森林城镇、村庄的乡镇,按当年新投入建设资金的50%-80%给予奖励。
二靠部门联动。该区的平原及四边等区域绿化由农办、农林渔牧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各自的职责抓好落实工作。截至3月10日全区共完成平原绿化1980亩,完成全年计划的26.4%,完成重点防护林工程170亩,完成17%。
三要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平原绿化造林的重要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绿化造林。以植树节为契机,通过区四套领导班子率先垂范,积极组织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积极投入到植树造林活动中,建造“幸福林”、“共青林”、“三八林”、“党员林”、“企业碳汇林”等。截至目前全区开展义务植树近50次,参与人数达2500余人次,植树2万余株,且种植质量有较大提高。
四是重点突破。重点突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区域绿化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拆出的、清障出来地块的绿化工作。同时大力推进重点通道绿化、彩色健康森林建设,森林城镇、村庄创建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采取市场化运作等手段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村庄绿化建设,逐步构建起森林屏障体系化、干线通道生态化、城镇村庄森林化的绿化建设体系。(上虞区农林渔牧局)